弱勢助學計畫-生活助學金

申請程序

一、申請資格 :

1. 前一年度全戶所得70萬元以下、全戶所得650萬元以下全戶利息不得超過2萬元。

2. 中低收入戶。

二、申請期間 : 開學日起至10月14日止。

三、申請方式 :

表格 : 生活助學申請表

附件 :

1. 請檢附全戶戶籍謄本、

2. 國稅局核發之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、

3. 財產歸屬清單及生活助學服務學習申請表

逕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辦。

申請表

申請期間:9月12日至10月14日

113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表(113年1月至12月)

Q&A

Q1:生活助學金每月應配合服務幾小時?去哪兒服務
A1:每月應服務30小時,生輔組會分配學生至校內單位內服務,儘量固定單位服務。

 

Q2:生活助學金每月多少錢?
A2:每月支付生活助學學生6,000元之助學金

 

Q3:我前學期成績有一科不到60分,本學期可以申請生活助學金?
A3:前學期成績未超過60分,本學期不得申請生活助學金

 

Q4:請問寒暑假有生活助學服務學習?
A4:寒、暑假(2月、7月、8月)不必生活助學服務學習也不支付助學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