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公告詳情

公告日期:

2016-12-28

公告類別:

遺失物協尋

公告標題:

《105年1月~6月遺失物招領逾時處置公告》

附加檔案1:

附加檔案2:

公告內容:

1051~6月遺失物招領逾時處置公告》

壹、1051~6月拾獲現金幣值與物品,於10611日公告與通知原拾獲者認領,請原拾獲者攜帶身份證件至學務處一樓軍訓室領取。

貳、領取時間於13日上午08:00時起迄116日下午17:00截止,逾時領取視同拋棄所有權,該項幣值與物品將依本校「遺失物招領管理辦法」第七條規定全額繳交校務基金,物品擇期辦理義()賣,所得款項全數繳交校務基金專戶辦理。

參、凡涉及個資法與3C產品一律依法銷毀,恕不通知拾獲者領回,詳如現金與物品清冊一覽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