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06年7月~12月收管逾期幣值與物品招領公告》
一、本室託管106年7月~12月遺失物品計229件與現金幣值總金額計新台幣35,746元整,經公告逾期無人認領,依民法有關條文規定,公告拾獲者於規定期限前往本室領取,詳如附件名冊說明。
二、原拾獲者請於本(107)年7月3日至7月20日下午17:00時截止,請於上班日時間領取(並請攜帶身分證等雙證件),逾時未領取將視拋棄所有權,現金幣值依本校「遺失物招領管理辦法」第七條規定全額繳交校務基金辦理。
三、依個資法相關法令規定凡涉及3C產品一律不歸還拾獲人(擇期辦理統一銷毀),其餘物品循例依本校「遺失物招領管理辦法」規定,擇期辦理義(拍)賣,義(拍)賣所得款項全額繳交校務基金辦理。
四、領取現金與物品時請先行電話聯繫,如有疑問請洽詢03-2805666或分機57212高專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