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公告詳情

公告日期:

2014-01-13

公告類別:

交通安全

公告標題:

《交通安全宣導-法規報馬仔(三)》103.01.10

公告內容:

《交通安全宣導-法規報馬仔(三)》103.01.10

【交通安全宣導】發生車禍誰對誰錯?

資料來源: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‧交大資訊室。

http://traffic.tyhp.gov.tw/mediafile/410/introduce/76/2013-4/2013-4-29-18-52-50.jpg

《如何預防車》

(一)、行車前檢查:

1.    安全設備檢查:

      安全帶、煞車系統、車燈系統、喇叭、雨刷、駕駛座椅。

2.    車況檢查:

      引擎機油、自動變速箱油、水箱冷卻水、電瓶液、電樁接頭、風扇與冷氣皮帶、輪胎與

      胎壓、溫度表。

3.    身心狀況檢查:

(1)、睡眠是否充足?
(2)、切記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。
(3)、生病服藥、疲勞不堪、心緒煩亂、眼睛不適應避免開車。
(4)、長途開車時,中途應做適當休息。

(二)、駕駛環境的掌握:

1.    裝飾品、遮陽紙易擋住視線,應適當擺放。

2.    駕駛台上應保持乾淨。

3.    孩子不宜坐前座駕駛。

4.    駕駛座旁忌放物品。

5.     禁用行動電話。

(三)、養成正確的駕駛道德觀念:

1.    選擇一個令自己舒適、自在的駕駛姿勢,繫上安全帶。

2.    尊重走路的行人。

3.    注意禮讓,支道的車輛,應讓主幹道車輛先行。

4.    於轉角及巷口處請放慢車速。

5.    停車時不要把小孩單獨留在車內、離座時應取下鑰匙並上鎖。

6.    變換車道不要只靠照後鏡,應把頭轉向想變換的車道,以消除死角。

7.    轉彎時應注意內輪差,車身越長輪差越大,並減速慢行。

8.    路口遇綠燈變黃燈時,應迅速判斷,緩慢減速,或快速通過。

9.    煞車不要一次踩死,應分數次點煞。

10.    夜間時,若為停於路口之第一輛車,不要關閉車大燈。

11.    行經隧道要打開車燈。

12.    變換車道先打方向燈。

13.    向外開啟車門應注意來車〈人〉。

(四)、駕駛機車安全準則:

1.    佩戴合格貼實合適的安全帽,扣好繫頸帶(以能深入一指之鬆緊為宜)。

2.    後載乘客不得側坐,載運物品不得超載,並應捆綁穩定。

3.    蛇行與逆向行駛最危險。

4.    大型車、聯結車視線差,機車要保持安全距離。

5.    轉彎時應先開啟燈號告知其他車輛。

6.    左轉最好採二段式左轉,以保障行車安全。

7.    雨天騎乘機車應著貼身雨衣,不可撐傘。

(五)、行人安全準則:

1.    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,於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,應靠邊行走。

2.    穿越道路時於設有人行穿越道、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之地方,必須經由人行穿越道、

     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道路。

3.    於夜間或陰雨天,應穿著鮮明衣物。

4.    等待穿越道路時,不要站立於交叉路口範圍內,並注意轉彎車內輪差位移現象。

5.    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來車並迅速通過。

*寒假新春期間為了您與家人親朋好友們的健康與安全,請多多規勸酒後不開車與行車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學務處   關心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