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日期:
2015-12-31
公告類別:
遺失物協尋
公告相關日期:
2015-12-31 (四) ~ 2016-12-16 (五)
公告標題:
《104年1月~6月逾期失物招領公告》
附加檔案1:
20151231-133511.pdf
公告內容:
《104年1月~6月逾期失物招領公告》 一、本室託管104年1月~6月遺失物品與現金,經公告逾期無人認領,依民法有關條文規定於本日電話通告拾獲者前往本室領取,詳如附件名冊說明。 二、即日起原拾獲者請於本(105)年1月15日下午17:00時截止,請於上班日時間領取,(並請攜帶身分證等雙證件),逾時未領取將視拋棄所有權,現金部份依本校「遺失物招領管理辦法」第七條規定全額繳交校務基金辦理。 三、物品部份依本校「遺失物招領管理辦法」規定,擇期辦理拍賣,拍賣所得款項全額繳交校務基金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