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03年1~6月遺失物管理作業通告》104.03.27
一、本校103年1至6月遺失物管理作業「有價票券新台幣暨物品」繳交校
務基金專款暨拍賣案已於0326日呈核完畢。
一、依本校103年4月28日第592次行政會議通過「遺失物招領管理辦法」
第七條第三款辦理。
二、本室收管10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拾獲有價票券新台幣計:肆萬伍仟
參佰參拾肆元整。拾獲物品計33件,詳如附件(一、二)說明。
三、公告及領取作業時間為104年3月1日至3月18日17時截止。
四、領取作業時間內由拾獲人領取計新台幣:壹萬肆仟伍佰元整;物品共計5
件。
五、逾時未領取有價票券總金額計新台幣:參萬零捌佰參拾肆元整,依規定繳
交校務基金,詳如本校104年3月25日中央電綜字第1041200號。
六、逾時未領取物件循例凡涉及個資法之3C產品不予拍賣,並擇期統一銷毀
辦理;其餘物品依規定擇期辦理拍賣,拍賣所得款項繳交校務基金專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