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日期:
2015-03-10
公告類別:
遺失物協尋
公告標題:
《遺失物管理作業通告》104.03.10
公告內容:
一、102年拾獲韓元舊幣39,000元整,業經兌換新台幣為1,018元整。於
104年3月10日由出納組依規定繳交校務基金辦理,詳如中央電綜字第
1041006號收據說明。
二、本室保管之103年1~6月份失物與現金之原拾獲者招領期限,請於104年
3月18日下午17:00時截止,逾時金額全數納入校務基金辦理;物品擇期
辦理拍賣,特此通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