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『反轉毒害 健康心生活』創意微電影徵選比賽實施要點
一、 活動目的:為增進社區及校園重視反毒及鎮靜安眠藥的正確使用,乃辦理本活動以發掘具創意、貼近民意的宣導微電影,以為社區及校園反毒宣導之用。
二、 辦理單位:
(一) 指導單位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、教育部
(二) 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國範文教基金會
(三) 協辦單位:開南大學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
三、 活動主題:內容可擇一創作。
(一) 反轉毒害四行動
(二) 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五大核心能力
主題內涵說明如後,另可參閱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之簡報、單張及海報(網址: http://doh.gov.whatis.com.tw;首頁/下載中心/反毒學習資源),及反毒資源館之宣導文宣(網址: http://www.fda.gov.tw;首頁/消費者專區/反毒資源館)。
四、 活動時程:
(一) 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3年5月12日(一)止。
(二) 公布日期:以公文及電話通知得獎者,預計在103年5月底以前,並公告於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。
五、 參加對象: 全國高中職、大專校院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。
六、 參賽組別:分為高中職組、大專組、社會組。
(一) 高中職組:在學高中職學生。參賽者若為2人以上(含2人)之團體,每位成員皆為在校生,才歸類為高中組,否則視為社會組。
(二) 大專組:在學大專院校學生。參賽者若為2人以上(含2人)之團體,每位成員皆為在校生,才歸類為大專組,否則視為社會組。
(三) 社會組:非在學中的一般社會人士(不含在職進修之學生)。
七、 報名方式:
(一) 參賽者須進入活動官方網頁(http://doh.gov.whatis.com.tw)填寫參賽者報名基本資料,並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,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(需繳交書面正本,並且親筆簽名蓋章)。
(二) 於103年5月12日(一)前,將參賽作品光碟(內含影片檔及參賽報名表電子檔,報名資料必須填寫完整)、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報名表,一倂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逕送至財團法人國範文教基金會陳小姐收(地址:10092臺北市中正區寧波東街24巷10號5樓之2;收件時間:週一至週五8:30至12:00、13:30至17:30),逾期恕不受理。
八、 作品規格:
(一) 作品規格:時間以7分鐘以內為限,1920×1080像素以上之影片格式(檔案類型可為*.avi ; *.wmv ; *.mpg ; *.mov),完成報名。
(二) 影片字幕: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,必須附上中文字幕,影片字幕,請一律用繁體中文,對白音檔不限國語。
九、 評選方式:
評分標準如下列:
(一) 主題切合性占30%。
(二) 創意占30%。
(三) 劇情占20%。
(四) 拍攝技巧占20%。
十、 獎勵方式:
(一)第一名:獎金二萬元整(或等值獎品)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獎狀1只。
(二)第二名:獎金一萬元整(或等值獎品)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獎狀1只。
(三)第三名:獎金五千元整(或等值獎品)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獎狀1只。
(四)佳 作:獎金二千元整(或等值獎品)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獎狀1只。
十一、繳件明細:
(一)參賽作品光碟一式五份。
(二)報名表。
(三)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。
十二、注意事項:
(一) 參賽者須自活動官方網頁進行報名,並詳閱相關規範,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,則不列入評選。
(二)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。
(三) 入選作品著作涉嫌抄襲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或涉及暴力、色情、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,一經查覺,立即取消得奬資格,並追回奬項、奬金,其衍生之民、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(四) 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(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),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奬資格,並追回所有奬項、奬金。
(五) 全部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,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、宣導品、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。
(六) 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、文稿、肖像或音樂,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,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。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
(七) 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,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。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,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,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。
(八) 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「從缺」或「增加得獎名額」辦理,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,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。
(九) 依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$1,000,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獎項價值超過NT$20,000者,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%稅額,獎項價值超過NT$5,000者,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2%健保補充保費。
(十)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布。
(十一)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,得公開播放、公開推廣、重製、編輯之權利,不另提供稿費。
(十二)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。
(十三) 主辦單位將於評選後一週內,進行得獎者聯繫(公文、電話通知),如一週內因得獎者聯絡方式錯誤,致無法聯繫得獎者而未能完成領獎,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並不予遞補。
十三、其他
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聯絡人: 陳小姐,電話:(02)2394-9389(洽詢時間:8:30~12:00;13:30~17:30)或E-mail:klapdlin@gmail.com。
相關報名資料,請連結檔案下載區網址:http://enc.moe.edu.tw/download.ph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