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資格:
(一)大專(含)以上畢業且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。
(二)擅長電腦軟體及工具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)
(三)具行政作業及文案企劃能力。
二、報名方式:
(一)採通信報名:通信以掛號郵戳為憑;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校安人員」」,寄至桃
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教官室。
(二)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03年11月14日(星期五)止(郵戳為憑)。
三、相關資料審查及面試人員通知時間:
(一)書面審查須繳交之相關資料:(書面審查不合格者,相關資料不予退還)
1.履歷表一份(附最近一年2吋半身脫帽照片)。
2.自傳一份。
3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。
4.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。
經通知參加面試者,當日須備妥相關證件正本供查核,不符者取消面試資格
(二)面試人員通知日期及方式:
相關資料經審查合格者,統一於103年11月18日(星期二)下午17時前,
以電話通知合格者參加面試。
(三)錄取通知日期及方式:面試結果奉核後,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。
四、工作待遇:依學校規定辦理。
五、工作時間:依學校規定,並須配合24小時值勤輪班。
六、連絡電話:03-4227151*57212 呂美智教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