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「精進租屋處所電費資訊及計收標準」宣導事項:
一、依內政部「精進租屋電費資訊及計收標準」座談會決議辦理。
二、房客向房東租賃套房或雅房時,宜先瞭解租屋整體用電情形,於簽約前與房東妥善溝通支付範圍,除負擔自身使用的用電度數外,有無包括公共區域用電量,並斟酌其收取之每度電費是否合理,確認後於雙方租賃契約中約明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三、租賃雙方對於電費之計收方式應於契約中約明,如有因電費收取衍生糾紛,可向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、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。
四、為促進租屋市場用電資訊透明,台灣電力公司官網已提供「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」(https://service.taipower.com.tw/ebpps2/simplebill/tenant/simple-query-bill),租客可至台電各服務據點臨櫃申請認證後,即可使用查詢功能(可即時查詢:租屋處當期每度電價、全年平均電價、與去年同期用電比較、繳費情況等資訊),以掌握租屋市場電費收取的合理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