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公告詳情

公告日期:

2023-09-11

公告類別:

獎助學金

公告相關日期:

2023-09-11 (一) ~ 2023-10-20 (五)

公告標題:

112-1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~~ 開始申請(112/9/11~10/20)

附加檔案1:

附加檔案2:

附加檔案3:

公告內容:

 112-1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開始申請嘍~~~

一、【#申請資格】:

█符合~

  1.低收入戶

  2.中低收入戶

      3.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-家庭年所得總額低於120萬元以下

█請於112年10月20日前,檢附相關文件,向學務處生輔組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二、【#申請文件】:

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:檢附 1.申請書、2.租賃契約書影本(合格版本)、3.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、4.低收身分證明。

符合就學貸款資格學生:檢附 1.申請書、2.租賃契約書影本(合格版本)、3.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、4.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

  (※請先確認父母及本人之全年收入,需符合就學貸款資格-低於120萬)

 

三、【#補貼期限】:

    112年8月至113年1月,有校外租屋事實者(以租屋契約實際涵蓋期間為主),每學期最多補助6個月。

 

四、【#補貼金額】:

█ 1.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--每月5,600元。

█ 2.符合就學貸款資格者(家庭年所得低於120萬元以下)--每月2,880元。若租期未涵蓋此期間,則依實際涵蓋部分申請補貼

 

五、教育部及學校會進行家庭成員全年所得調查(父母親及本人),審核通過者,將於113年1月15日前撥予學生補貼金額。

 

六、凡欲申請之同學,需先上學校 portal系統->獎助學金暨工讀管理系統->「112-1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」項目點選申請(**#需先在個人學籍資料系統中填寫「郵局帳戶號碼」及「正確租屋地址,以利作業)。

 

七、倘若學生本人已申請內政部300億擴大租金補貼案(或其他政府補助),且為同一租約地址者,不得再重複申請,以免觸法。

 

 

█檢附「校外租金補貼申請書」、「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問答集Q&A」、「申請作業規定(公告於portal)」,請下載運用及參閱。

 

 

學務處生輔組 姜專員  #572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