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務處轉知~~
桃園市政府地政局-有關師生校外租屋之4項宣導注意事項DM(如附件):
1.「租屋族的消費者保護法」
2.「租屋詐騙注意事項」
3.「租賃消費糾紛注意事項」
4.「租賃安全注意事項」
請校外賃居師長、同學瞭解參用,若遇相關租屋糾紛,可利用下列管道申訴。
#申訴管道:
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(03)3322101#5359
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
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
桃園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
中壢區、平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
本校學務處生輔組校安中心 (03)2805666
學務處生輔組 關心您112.08.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