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公告詳情

公告日期:

2019-09-19

公告類別:

校園安全

公告標題:

中央大學「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」說明暨申請有關事宜

附加檔案1:

附加檔案2:

公告內容:

一、為協助本校弱勢學生順利就學,每人每月補貼1,600元;租金補貼期間,上學期為8月至隔年1月、下學期為2月至7月,每學期以補助6個月為原則。惟108學年度配合「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」措施之啟動時程,補貼學生5個月(9月至隔年1月)住宿租金。

二、申請對象:

1、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。

2、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,不得提出申請。

3、延長修業、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,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,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,不得重複申請補貼。

4、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,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,不得重複申請。

5、學生不得向直系親屬承租住宅,該住宅所有權人亦不得為學生之直系親屬(含學生或配偶之父母、養父母或祖父母)。

三、學生主動提出申請:應備妥申請書、租賃契約影本、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等文件,每學期自行提出;依學校所定作業期程辦理,至遲上學期於10 月20 日前/下學期於3 月20 日前,向學校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倘有任何疑義請洽孫守丕教官〈03-4227151轉57212〉;

相關申請表格及所附說明資料如附加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