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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【舊生】辦理時間:114年12月15日至115年1月9日止
2. 申請方式:請至本校服務櫃台學務專區登錄並列印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,繳交至生輔組。(採郵寄方式繳交請備註 : 生活輔導組 林小姐收)
學雜費減免系統網址:本校首頁Portal入口→便捷窗口→服務櫃台→學務專區→就學補助→學雜費減免申請。
3. 申請對象:軍公教遺族/現役軍人子女/原住民族籍學生/身心障礙學生/身心障礙人士子女/低收入戶子女/中低收入戶子女/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。
4. 請於規定期限內將申請所需文件繳交至生活輔導組,逾期申辦學雜費減免並「尚未」繳費或辦理貸款者得繳交相關資料及學生報告至生輔組補辦。已繳費或辦理貸款者,則無法補辦當學期學雜費減免。
5. 如因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無法於申請截止日前開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,或因其他特殊情況而無法如期繳交資料者,請先以電子郵件通知學雜費減免承辦人。(E-mail:hsinyu@ncu.edu.tw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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